渝民〔2012〕45號
市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各業務主管單位: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民政部《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規定,我局將對市級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實施2011年度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檢查范圍
2011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經市民政局依法注冊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單位名單詳見:“重慶市民政局公眾信息網”查閱)。
二、年度檢查時限
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度檢查內容
(一)機構基本信息情況;
(二)遵守法律法規和執行有關政策情況;
(三)登記事項變更及依法履行變更登記手續情況;
(四)按章程開展業務活動情況;
(五)財務狀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
(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情況;
(七)辦事機構和分支機構設置情況;
(八)黨的建設工作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有關情況。
四、年度檢查方式和程序
(一)年度檢查方式
全部采取網上年檢方式。
(二)年度檢查程序
1、填報頁面進入方式。
參檢單位登錄“重慶市民政局公眾信息網”→點擊首頁右邊“重慶市民政局業務管理系統”→進入社會組織年檢登錄頁面→點擊“手動安裝組件”安裝下載組建(已安裝的可跳過這一步驟)→安裝后填寫用戶名:“shzz”、密碼:“89188266”→點擊“社會組織網上年檢”圖標→再次填寫用戶名:“社會組織中文全稱”、密碼:“666666”(通用密碼,進入系統后可修改)→進入填報頁面。
填報頁面左邊有填報手冊供參閱。
2、填報后年檢基本程序。
在網上填寫年檢報告書各欄目內容及基本信息→填報完畢后點擊“完成”并“保存”→經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工作人員在網上初審確認打印后→參檢單位打印年檢報告書→參檢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報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報送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審查后加蓋年檢結論專用章。
五、財務審計及審計機構選聘范圍
社會團體須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3年一抽查”的原則進行財務審計,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登記成立滿3年的,并且登記證號尾號為“0”、“1”、“4”、“7”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根據《財政部民政部關于加強和完善基金會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11〕23號)。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可在我們推薦的37家審計機構中選擇一家進行審計(附件1)。
六、年度檢查相關要求
(一)接受年度檢查是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自覺履行的法定義務,各參檢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如實填報年度檢查材料,嚴格按照本《通知》確定的年檢方式和工作程序,在規定時限內向業務主管單位和市民間組織管理局申報年檢材料,自覺接受和完成2011年年度檢查。
(二)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將本次年檢工作的方式、程序、時限和要求等內容及時通知所屬的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并認真履行業務主管單位應承擔的年檢工作職責,配合市民政局共同做好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度檢查工作。年檢結束后,我局將向社會通報相關情況。
七、聯系方式
重慶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地址
渝北區民安大道489號;郵編:401121。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受理市級社會團體年檢工作聯系人:蘭富智、肖丹(電話89188180、89188253);
受理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工作聯系人:周影、全芳(電話89188052、89188256)。
附件:
1、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須知.doc
2、推薦的市級社會組織審計工作機構名單.xls
3、年檢單位名單.xls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