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
社會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社科社團、民辦社科研究機構:
按照《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經研究,決定啟動2024年度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社會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4年度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社會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工作,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遵循,以黨的政治建設為引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六屆五次全會部署安排,緊緊圍繞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著眼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工程,準確把握新時代社科工作創新發展規律,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守正創新、問題導向,聚焦新時代推動西部大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鄉村振興、數字重慶建設以及新發展格局下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等方面,深入開展研究闡釋,以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切實引導社會組織在新重慶建設中積極培育“渝字號”社科品牌,努力推出具有重慶辨識度、全國影響力的高質量研究成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重慶奮力貢獻社科界的智慧力量。
二、項目類別
本次項目類別為年度一般項目,年度項目主要資助對推進理論創新、學術創新具有支撐作用的基礎研究,以及對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社會組織成果推介具有重要借鑒意義的應用研究。
三、學科范圍
本次項目申報范圍所涉學科,參照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學科分類,其他學科按相近原則歸并。
四、申報要求
各申請人所屬申報單位在相關領域應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同時,要履行好管理職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突出重點、壓實責任、綜合施策,加強項目全過程管理,著力提高申報質量。
五、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1.全市社科社團、民辦社科研究機構的負責人、專兼職工作人員、會員或從業人員;
2.在重慶市內工作,遵紀守法,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3.申請人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項目組成員參加其他人申報的項目;項目組成員本年度最多可同時參與申報兩個項目;
4.項目參加者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
(二)限制申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
1.承擔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尚未結項的(即本《通知》發出之日未獲結項);
2.承擔各類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含社會組織項目)尚未結項的(即本《通知》發出之日未獲結項);
3.重慶市社科規劃項目被終止或被撤銷未到期的;
4.選題與項目負責人或課題組成員已立項的省(部)級及以上項目相同或相近的;
5.擬申報2024年度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各類項目。
六、申報流程
(一)填寫材料
1.項目申報人應如實填寫《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社會組織項目申請書》和《項目論證活頁》(附件1)(A3紙打印,項目申請書和論證活頁分開裝訂,一式四份);
2.申報單位對申請項目審核后,填報《2024年度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社會組織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A4紙打印,1份);
3.申報材料紙質件由項目負責單位統一匯總后報送至市社科聯學會學術部(地址:江北區觀音橋建新東路3號百業興大廈28樓2811室,郵編400020);
4.所有材料需報送電子檔,以申報單位全稱命名,報送至以下指定郵箱,報送郵箱3014513212@qq.com。
(二)信譽保證及單位審核
申請人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有故意偽造重要信息情形的,一律視為違規,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并記入信譽檔案。
各申報單位要加強對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及本通知要求嚴格把關,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核,確保無誤。
七、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9月30日。
八、其他
未盡事宜請聯系市社科聯學會學術部;本《通知》相關條款由市社科聯學會學術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67731589
附件:1.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社會組織項目申請書《項目
論證活頁》
2.2024年度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社會組織項目申報
匯總表
重慶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