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發〔2014〕105號
重 慶 市 民 政 局
重慶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關于印發全市性社科類社會組織
評估指標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科類社會組織,各區縣(自治縣)民政局、社科聯,北部新區社會保障局,萬盛經開區民政局:
為進一步引導社會科學類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律性和公信力,推動社科類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根據民政部發布的《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關于印發各類社會組織評估指標的通知》(民發〔2011〕127號)精神和《重慶市全市性社會組織評估實施辦法》(渝民發〔2012〕111號)規定,現將《重慶市全市性社會科學類社會團體評估指標》、《重慶市全市性社會科學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規范化建設評估指標》印發你們。請各社科類社會組織結合實際,認真對照評估指標的各項規范,進一步完善自身建設,切實做好參加評估的準備工作。
各區縣民政部門可根據本評估指標,會同當地社科聯制定本地社會科學類社會組織評估指標,并報市民政局備案。
附件:
重慶市民政局 重慶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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